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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宁市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14 15:52:37 打印 字号: | |

根据衡阳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6日至5月15日,衡阳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对常宁市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2024年7月5日,衡阳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向常宁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常宁市人民法院党组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常宁市人民法院党组自觉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好巡察整改,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问题整改上来。巡察意见反馈会后,院党组第一时间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部门、牵头领导、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将具体事项推进纳入党组会议每月进行调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有人盯、有人促、见效真,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结合分管领域自觉认领各项整改任务。对每一项整改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和销号式推进,能够立即改的,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具体人和事,迅速行动,立即处理。对短期难以解决、需持续整改的,都明确阶段性目标,力争早日整改完成,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截至2024年12月30日,市委巡察移交的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阶段性完成整改4个。巡察期间交办的19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巡察期间移交的37件信访件,已办结37件。

二、整改进展情况

反馈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强化理论武装。研究出台了《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细则》,2024年以来,党组会议、支部会议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开展集中学习,并不定期将部门负责人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扩大学习,中心组成员自觉阅读原著、进行研讨、撰写心得。二是细化完善学习计划。院党组牵头,机关党委主抓,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详细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明确学习目标和时间安排,确保政治理论学习的成效。巡察整改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支部均每月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集中学习。三是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培训。院领导及各庭室队局负责人参加“全国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常宁市分课堂)”,中层以下干警参加了“衡阳政法干警联学班”,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严管党治警、党的建设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和研讨。11月份,在全院开展了为期4天的“全员覆盖”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各支部认真开展研讨交流。院党组书记、院长对全院干警进行了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宣讲,各支部书记在本支部进行宣讲,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党纪党规。四是加强学习成效监督检查。压实压细各级支部和党员干部的学习责任,机关党委每季度督导各支部的学习情况,确保政治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教育引导。通过全国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常宁市分课堂)、衡阳政法干警联学班、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党组书记宣讲党纪学习教育等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锻造政法铁军两个主题进行研讨交流,引导干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接受监督,公正行使审判权。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在官网设置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专栏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主动讲好新时代法院故事,在中央级、省级以上媒体发稿94篇,我院微信公众号在今年4月成功跻身全省法院微信公众号法院榜前十。营造浓厚政治机关氛围,建好各支部活动室和宣传长廊,用好法庭及机关宣传公布栏,大力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反馈问题:落实上级政法工作要求有差距。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树好司法为民意识。出台《常宁市人民法院司法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将案件久拖不判、久执不结的情况作为考核重点,强化数据会商和审执质效调度,提升干警“如我在诉”意识。实行长期未结案件动态清零制度,建立院领导包案督导机制,对九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由分管院领导包案,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由院长包案,每月调度结案进展情况。

二是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建工作专班,细化指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对办理破产、打击拒执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标任务进行每月调度。在4月份开展了涉民营企业执行案款集中发放行动,向多位民营企业代表共计发放执行案款478万余元。加大破产审判力度,2024年新收破产案件5件,审结破产案件(含旧存)10件,已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缩短194.6天。持续开展“暖企”活动,召开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座谈会,在市委政法委牵头下举办了优化营商环境“政企面对面”座谈会。

三是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打财断血”。部署开展涉黑恶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涉财执行“雷霆利剑”工作,对涉黑涉恶案件及时立案执行,逐案成立包案小组,逐一拟定执行方案,逐个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案一团队一台账”。积极向市委政法委汇报,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成功召开了打击“拒执罪”犯罪政法联席会议,大力打击拒执犯罪。我院1例拒执犯罪判决被衡阳中院列为典型案例。

四是进一步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研究制定了《常宁市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方案》,明确枫桥式法庭建设的工作重点。巡察整改以来,各人民法庭均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屋场恳谈会、代表旁听庭审、送法“五进”等宣传活动,有效利用“法庭+N”联动联调机制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其中,水口山法庭创新推出“巡回法庭+护企座谈+以案释法”模式,将庭审现场搬进企业厂区,荣获衡阳中院授予的“全市优秀人民法庭”表扬。柏坊法庭通过“四个聚焦”工作法,为当事人提供云上庭审、巡回审判,不定期开展判后跟踪回访,在荷花里景区、村民家中、集市进行普法。罗桥法庭与学校联合开展“法治春游”,将法律知识融入互动游戏,寓教于乐,并开设了女学生专题普法课堂。

五是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源头联动治理。与常宁市司法局就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召开专题座谈会,就法治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健全商事纠纷化解机制,联合市工商联、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会调解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特邀衡阳市浙江商会、福建商会、青年企业家商会等组织进驻我院调解平台,通过“法院+商会”成功化解建设工程、房屋买卖等领域多起涉企纠纷案件。

整改计划:常态化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扫黑除恶“打财断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切实服务中心大局。

反馈问题:审判工作运行有缺失,审判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加强审判权运行监督。研究出台了《常宁市人民法院关于完善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办法(试行)》《关于明确弹性阅核、不予阅核案件范围的通知》,明确了案件阅核范围、阅核方式、阅核原则,进一步落实案件阅核制度。出台《常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规范审理报告制作样式的通知》《常宁市人民法院类案检索工作方案》,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议议事规则和类案检索制度,并优化调整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组成人员,强化对案件质量的把关。二是努力提升办案规范意识。强化对员额法官办案程序不规范、案件发改等内容的考核,组织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 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的通知》,提升办案人员规范意识,提高审执质效。三是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研究出台《常宁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陪审员管理机制。完成了陪审员换届工作,邀请市纪委监委、市人大监司委共同对陪审员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参审纪律和参审礼仪等方面的培训,提高陪审员专业知识、参审能力和纪律意识。出台了《关于保障和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的通知》,引导、督促和保障陪审员积极参加合议庭评议,发表自己的观点。

整改计划:落实落细阅核制度,狠抓发改案件整改,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强化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促推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

反馈问题: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执行工作府院联动,用好拘留罚款处罚手段,用足查冻扣强制措施,先后成功开展“积案攻坚、雷霆利剑、不良贷款清收”等专项执行行动。2024年,我院的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同比明显提升。实行执行工作周例会制度,加强执行办案人员的教育引导,提升了执行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规范意识。发挥阅核制度作用,穷尽执行措施并层报执行局长、主管领导阅核后才能“终本”,执行案件终本得到有效规范。加强执行案款动态监管,建立台账登记、到账提醒机制,明确案款管理专人专岗,确保案款及时规范发放。

整改计划: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做好暂存执行案款清理,确保执行案款及时发放,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反馈问题:“两个责任”未压紧压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院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台了《常宁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通知》《常宁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的通知》,在全院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活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全面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全院干警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院党组和各支部均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强化机关纪委职责,出台《机关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开展机关纪委队伍监督能力专题培训,完善监管机制,压实监督责任,提升机关纪委履职能力。

反馈问题:厉行勤俭节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院党组和各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厉行勤俭节约和过紧日子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全院营造树牢过紧日子的观念。严格规范办公用品采购,研究出台了《常宁市人民法院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实行办公用品定期集中申报制,做到了每月集中申报、审核和登记发放。研究制定《常宁市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强化公务车辆维修管理,严格审核把关,严控费用报销,细化强化公务车辆的管理。

反馈问题: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混乱。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出台《常宁市人民法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完善了项目启动审批表和项目采购清单台账,规范了项目预算评估、招投标、验收等工作,压实管理责任,明确项目结算前必须有专人审核验收,并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对院内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监理验收。

整改计划: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对装修等项目的启动、运行、验收实施“全流程”监管。

反馈问题:内控制度不严。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出台《常宁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常宁市人民法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常宁市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会计科目和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司法救助,院党组专题研究司法救助工作,学习司法救助制度内容,传达上级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了综合庭、执行局、审管办的司法救助责任分工。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出台了《常宁市人民法院机关工会经费管理规定》,加强对工会现金的管理和使用的监督。

整改计划: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规定,加强财务报账手续把关,规范工会物资采购及发放,加快清理和规范食堂账目。

反馈问题: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院领导根据各分管领域,自觉下沉到审判一线部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发挥“头雁作用”。出台了《常宁市人民法院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综合办加强党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加快案卷清理归档,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案件归档工作的通知》,将案卷归档情况与员额法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每月向全院通报各法官的案件归档进度。所有院领导均以普通党员身份下沉至各党支部,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在全院营造了良好的学风、作风。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组建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进行安排部署,各支部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干警纪律意识得到提升。

反馈问题:干部队伍建设滞后。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研判和调度。院党组专题听取和研究了当前队伍建设工作情况,建立了政治部定期清理和及时报告队伍建设的工作机制。二是持续优化队伍结构。优化干部培养培育机制,优选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老法官作为青蓝规划培训导师,以“老带新”提升年轻干警业务能力。加大优秀青年干部和青年法官助理培养力度,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

整改计划:综合运用干部交流、到龄退休、业务培训、岗位锻炼等方式优化队伍结构,加强队伍建设。

反馈问题:落实机构编制意识不强,执行“三定”规定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机构编制工作,政治部对机构编制进行了清理并向党组汇报。邀请上级法院从事机构编制工作的专业人员,对院领导、各庭室队局负责人及政治部全体人员进行了培训授课,加强对机构编制条例和编制系统实操的学习。厘清内设机构职能,出台了《常宁市人民法院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明确综合办公室负责全院督查督办工作。巡察整改期间,就院内机要保密、营商环境、安全维稳等工作制定并发布督查通报,提升全院执行力。

反馈问题:党的组织建设意识较薄弱,党务工作有待优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优化了支部设置,择优选择年轻干警担任支委,结合各部门党员干警人数和工作实际,其中法警、执行、法庭均单独设立党支部,将支部建在法庭上。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完善了各支部的党员活动室,把党支部工作制度及入党誓词、党员义务等内容制成党务公开栏并悬挂上墙,让党员干警时刻受启迪、受教育。规范支部党建工作,对各支部书记、支委委员进行了党务工作培训,帮助其掌握党务知识,提升党建水平。机关党委对支部党建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实行清单式管理,每季度开展监督检查。

反馈问题: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院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巡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意识,将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和本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起抓,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截至2024年12月,已召开党组整改会议11次,研究整改事项80件,督促落实80件。院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细化整改方案并进行安排部署,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对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院党组班子齐心协力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二是抓实问题整改。对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执行积案,我院成立了工作专班和包案办理团队,明确责任分工,逐案深入分析,细化优化执行攻坚策略,用好智慧执行系统线上查控,在执行措施上更加发力,狠抓工作落实。对主题教育检视查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我院将其与此次巡察反馈问题相结合,逐项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落实。目前,巡察反馈的主题教育检视查摆未整改到位问题现均已全部整改完毕。 

反馈问题:巩固整改成果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形成闭环管理,确保问题不再复发,以制度建设促推干警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巡察整改期间,针对党组议事、财务内控、审判管理、工作纪律等领域问题,先后研究出台和完善有关制度和措施25件,打好制度补丁。二是强化长治长效。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知纪明纪守纪。邀请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委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分管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向党组递交。对本院干警近亲属代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和清理。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对工作人员迟到、缺勤问题进行了通报和约谈。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常宁法院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少数持续性整改事项还需长期努力,全面从严治党管院和法院工作现代化也还需久久为功。下一步,常宁法院将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推动常宁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之以恒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自觉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担当的高度,扛牢整改政治责任,强化整改责任担当,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巡察整改促进法院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二是力度不减狠抓问题清仓见底。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坚决杜绝“过关”心态和前紧后松,对已经完成的事项,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取得初步成效但还需长期推进的事项,做到“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举措,始终紧盯不放,做到不解决问题不罢休、不达到标准不销号。

三是久久为功推进整改走深走实。经常性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防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和无视制度等问题,加强制度运行状况分析研判,对不合时宜、操作不便的制度及时修改完善,确保各项体制机制高效运转。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化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为服务大局、为人民司法”结合起来,以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大落实、履职能力大提升、队伍作风大优化,为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7221762;电子邮箱:cnsrmf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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