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常宁法院组织干警深入社区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
法院干警深入村镇街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地向村民们阐释全国生态日设立的重要意义,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对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不可或缺性,同时,也明确指出了破坏生态环境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一举措不仅增强了村民们的法律意识,更激发了他们保护环境的热情。
此外,干警们还精心准备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宣传资料,逐一发放给村民,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环保观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断提升环境保护意识。干警们深情地呼吁广大民众,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的伟大事业中来,共同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携手共建美丽乡村,共享美好生活。
下一步,常宁法院将继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司法职能作用,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宣传“组合拳”,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环境治理的新风尚,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