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宁市人民法院通过执前和解圆满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及时兑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2023年8月,被告谭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载货拖拉机,在进入道路时未让道路内的车辆先行,致使原告王某某受伤及摩托车受损。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谭某某负该次事故主要责任,原告王某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王某某特诉至常宁法院。常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谭某某赔偿原告王某某经济损失。
2024年6月,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执行材料后并没有对谭某某采取强制手段,而是立即与审判法官商讨案件突破点,及时联系谭某某及其家属,告知谭某某该案件如果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会对其采取查封名下财产、冻结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强制措施,甚至限制高消费等等,谭某某当即表示愿意和解。
执行法官一边劝说申请执行人理解谭某某目前困难情况,一边让谭某某务必筹集钱款一次性返还。通过组织双方调解,被执行人谭某某当场履行5.4万元,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执行案件最终在执前化解。
近年来,常宁法院秉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执源治理工作新举措,以立审执衔接配合为着力点,致力于将“末端执行”转变为“源头治理”,努力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性预防、实质性化解、综合性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