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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法新“枫”景:除陋习扬新风 让婚姻回归本质

作者:郭淑容  发布时间:2024-05-29 16:03:2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常宁市人民法院水口山法庭联合当地镇政府、司法所,结合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共同开展“抵制高额彩礼,弘扬婚嫁新风”系列普法宣传、以案释法活动,旨在倡导健康文明的婚嫁风尚,为彩礼“降温”。

文化宫忙普法

5月21日,水口山工人文化宫前人头攒动。水口山法庭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禁毒、保护未成年、防电信诈骗、抵制高额彩礼等宣传资料,深入浅出地将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宣讲,就群众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当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问题30余个。

活动中,水口山法庭干警着重讲解了高额彩礼的危害性,让群众深刻认识到高额彩礼不仅违背了婚姻的初衷,也容易导致家庭矛盾、婚姻不幸等后果。

“高价彩礼要是再不抵制,做父母的压力会越来越大。”现场群众对普法活动纷纷给予肯定。

屋场上话乡风

5月25日,水口山法庭干警走进双发村,与村民围坐屋场,共话乡风治理。法庭干警结合具体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普及婚嫁新风知识,倡导简约、文明的婚嫁方式,让移风易俗、文明乡风的思想悄然深入村民心中。

此次活动得到了村民的积极响应和支持,他们表示,将积极响应号召,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念,抵制高额彩礼,共同营造健康文明的婚嫁风尚。

案件中促调解

小平与小雨(女)于2022年3月确定婚约关系,并同居生活。小平以结婚为目的,给付了小雨6万元彩礼。2023年3月小雨离开小平家,双方终止同居关系。经双方协商多次对彩礼返还达不成一致意见,故小平于4月起诉至常宁法院,请求返还彩礼6万元。小雨辩称,彩礼6万元已经在共同生活中支出,应不予返还。

水口山法庭受理该案后,了解到两人本是同学关系,此次婚约终止也仅是两人性格不和,没有其他矛盾,且小雨将大部分的彩礼用于购买衣服、化妆品等自身物品,故法官从同学、朋友情谊入手,释明法律规定的彩礼范围和返还的原则。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小雨返还小平彩礼3万元,两人及其家人从针锋相对到握手言和。

常宁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源头治理、群众工作、执法办案等多方位着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引导群众共同抵制陈规陋习,培育淳朴乡风,争做文明民风的践行者。


 

责任编辑:吉言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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