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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法“枫”景正好:诉前巧调解,止争促和谐

作者:刘莉  发布时间:2024-05-28 16:21:1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常宁法院罗桥法庭运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21年5月至7月,被告贺某以急用钱、投资为由陆续找原告周某借款共计3900元,经原告催讨后被告陆续还了1500元,尚有2400元未还。由于被告一直电话不接,微信信息不回,原告寻求解决未果,故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案后,仔细审查案卷材料,认为该案可以调解,便启动诉前调解机制。通过不懈的努力,承办法官找到了被告父亲的联系方式,并进行了深入的释法明理工作。在法官的耐心沟通和劝导下,被告父亲表示愿意协助联系被告,并促成被告还款。最终,被告主动偿还了剩余的借款,原告也撤回诉讼。

这一成功案例充分展示了常宁法院在推动非诉解纷机制、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方面的积极成效。

下一步,常宁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深化非诉解纷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吉言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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