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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法院:善用执行和解,兑现胜诉权益
作者:王子鑫  发布时间:2024-03-12 16:40:30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常宁法院执行干警根据每个执行案件的实际案情,积极开展执行和解,及时、高效解决涉民生类纠纷,取得了良好成效。


“法官,老高今天回家了,你快跟我走一趟。”3月11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反馈被执行人线索,立即采取行动。

鉴于申请执行人家庭经济困难,且双方之间存在的矛盾清晰、争议不大,在执行阶段达成和解的可能性较大,执行法官便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

执行法官一方面严厉向被执行人告知拒不履行义务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将失信、限高、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一一向其警示。另一方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其换位思考体会申请执行人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影响正常生活的心情,通过法理情理做足被执行人的工作,最终被执行人表示惭愧,当场支付4万元。至此,此案执行完毕。

执行和解对于化解矛盾纠纷、降低执行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常宁法院将立足司法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积极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以和解促和谐,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吉言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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