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常宁市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序号 |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承办法官 |
1 | (2023)湘0482执977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宁支行 | 阳云姣、李花、常宁市家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个人贷款归还过度销账内部户 | 274596.24元 | 白伟军 |
2 | (2023)湘0482执982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宁支行 | 刘元生、石林秀 | 个人贷款归还过度销账内部户 | 28936元 | 白伟军 |
3 | (2023)湘0482执974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宁支行 | 周险达、罗年凤 | 个人贷款归还过度销账内部户 | 4743元 | 白伟军 |
4 | (2023)湘0482执989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宁支行 |
王永江,曹小冬 | 个人贷款归还过度销账内部户 | 27195元 | 白伟军 |
5 | (2023)湘0482执984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宁支行 | 徐非、常宁市家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个人贷款归还过度销账内部户 | 173565.17元 | 白伟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