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5日,常宁法院法官一行前往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2022年3月至6月,被告人陈某先后五次在广东省遂溪县下六镇车站出口处向常宁籍贩毒人员余某荣(另案处理) 贩卖毒品海洛因共计10克,收取毒资现金1.2 万元。余某荣将毒品藏匿在鞋底夹层处乘坐高铁返回衡阳时,被公安机关在衡阳高铁站出口处人赃俱获。2022年9月14日,被告人陈某应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接受调查讯问,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被告人陈某患有尿毒症且伴有并发症,病情严重,每两小时需要透析。为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宗旨,考虑到被告人特殊的情况,该院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与公诉人、指定辩护人一行前往被告人住所地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借助遂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庭审现场,被告人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被告人陈某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数量较大;因贩卖毒品被判过刑,再犯贩卖毒品罪,系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陈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该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追缴被告人陈某违法所得12000元,上缴国库。被告人陈某认罪、悔罪,服从判决,当庭表示不上诉。
法官提醒:
毒品会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并破坏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增强抵御毒品的意识能力,牢固树立识毒、防毒、拒毒防线,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切勿以身试法。
下一步,常宁法院将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打击毒品犯罪、遏制毒品蔓延的职能作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把能动司法贯穿法院工作始终。大力开展禁毒宣传工作,营造全民识毒、防毒、拒毒、禁毒的社会氛围,为守护无毒净土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