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们把工程款执行到位”,领取案款时,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对执行干警表达了由衷感谢。近日,常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为辖区一民营企业成功追回工程款22万元,有力护航了申请企业的后续经营发展。
常宁市某资源再生利用发展有限公司因与常宁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至常宁法院。经依法审理,常宁法院判决常宁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常宁市某资源再生利用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款22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常宁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常宁市某资源再生利用发展有限公司遂向常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张某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执行法官,诉说企业受疫情影响出现了经营困难,请求法院帮忙追回这笔工程款,以解当下燃眉之急。得知申请人的现实困难后,执行干警多管齐下采取措施,一方面向被执行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另一方面对被执行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并深入被执行公司现场查找线索。经过不懈努力,执行干警查询到了被执行公司账款,立即依法进行了扣划,最终将工程款22余万元成功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圆满执行到位。
近年来,常宁法院紧盯营商环境争先进位目标,以努力提升民商事审判质效为基础,在立案便利度、审判接收比、执行效率上下狠劲,进一步优化服务企业工作流程,及时、高效、妥善办理涉企案件,有效助力营商环境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