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索要了多年的工资终于拿到了。法官,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常宁市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在最短的时间内保障了劳动者的权利,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申请执行人何某的赞扬。
2018年年初,何某等10余名工人在曹某承包的工地做工。结算工资时,曹某尚欠何某等10余名工人工资款27000元,何某等人多次向曹某追讨工资款,曹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给付。无奈之下,何某一纸诉状将曹某告上法庭。经常宁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曹某十日内向何某支付劳务报酬27000元。判决生效后,由于曹某一直怠于履行义务,何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随后,执行法官立即约谈被执行人曹某。曹某向执行法官解释,其现在经营一家地板砖店,但是因为现在市场行情不好,生产经营不善,因而没有钱可以支付。
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如果单方面采取强制措施,虽取得法律效果,但社会效果未必好。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的困难告知申请人,希望双方互谅互让,在和解中实现双赢。申请人何某也表示理解,希望曹某能够先拿出一部分钱出来,如果没有钱,可以先执行曹某在店子里的瓷砖等商品。执行法官又联系曹某前来共同当面协商,并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及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对于恶意欠薪者,涉嫌构成违法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经法官释法明理地做工作,分析利害得失,并联系了双方均认识的邓某到场,将几方的情况都一一列出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协商解决。在几方的沟通下,曹某最终同意当场支付3000元给何某,剩余的在农历年底前全部支付给何某。
常宁市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精神,充分发挥和解作用,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帮助当事人渡过生产经营难关。既有力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劳动权益,又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