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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人民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公 示
  发布时间:2022-12-23 15:57:31 打印 字号: | |

常宁市人民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公  示

 

我院于2022年5月5日受理申请执行人赵勇与被执行人段自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3000元。被执行人段自华,男,1990年2月7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住常宁市云景嘉园。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2年5月5日向被执行人段自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于2022年5月7日、2022年6月6日发起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同时向自然资源部等相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段自华(银行账户、不动产、金融理财产品、收益性保险、股权等财产状况),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未能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和线索。综上,本院于2022年6月29日对申请执行人进行终本约谈,申请执行人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表示同意。现于2022年6月29日对被执行人段自华采取适用限制消费措施及纳入失信人名单措施。现申请执行人未提供被执行人的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线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本院或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依法恢复执行。现予公示。

2022年6月15日

 

执行员 尹斌             联系电话 0734—7228848


常宁市人民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公  示

我院于2022年4月18日申请执行人许光俐与被执行人唐国成、郭春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85772 元。被执行人唐国成,男,1969年8月2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住常宁市群英西路。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2年4月18日向被执行人唐国成、郭春梅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分别于2022年4月19日、2022年4月22日、2022年6月6日发起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同时向自然资源部等相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唐国成、郭春梅(银行账户、不动产、金融理财产品、收益性保险、股权等财产状况),除已查封被执行人郭春梅名下车辆一辆(车牌号:湘D7JJ58),查封期限二年及查封被执行人唐国成名下房产(不动产权证:常房权证常宁市第07011722),查封期限三年外,均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未能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和线索。综上,本院于2022年6月16日对申请执行人进行终本约谈,申请执行人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表示同意。现于2022年6月20日对被执行人唐国成、郭春梅采取适用限制消费措施及纳入失信人名单措施。现申请执行人未提供被执行人的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线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本院或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依法恢复执行。现予公示。

2022年6月15日

执行员 尹斌                        联系电话 0734—7228848


常宁市人民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公  示

 

我院于2022年4月2日申请执行人刘碧艳与被执行人庾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37000元。被执行人庾辉,男,1989年12月6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住湖南省常宁市青阳北路群富大厦。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2年4月2日向被执行人庾辉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分别于2022年4月3日、2022年4月7日、2022年5月16日发起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同时向自然资源部等相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庾辉(银行账户、不动产、金融理财产品、收益性保险、股权等财产状况),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未能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和线索。综上,本院于2022年5月16日对申请执行人进行终本约谈,申请执行人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表示同意。现分别于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18日对被执行人庾辉采取适用限制消费措施及纳入失信人名单措施。现申请执行人未提供被执行人的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线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本院或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依法恢复执行。现予公示。

2022年6月15日

执行员 尹斌             联系电话 0734—7228848


常宁市人民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公  示

 

我院于2022年5月5日申请执行人杨美玉与被执行人周柏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51980元。被执行人:周柏生,男,1987年10月26日生,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住常宁市泉峰街道办事处劳动南路。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2年5月7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于2022年5月5日发起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于2022年5月11向自然资源部、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宁市管理部、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常宁支公司等相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不动产、公积金、金融理财产品、收益性保险、股权等财产状况),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上述执行情况及信息,本院于2022年5月20日当面告知了申请执行人,且申请执行人未提供被执行人的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线索。另,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2年5月24日已对被执行人周柏生实施了限制高消费的措施。现申请执行人未提供被执行人的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线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本院或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依法恢复执行。现予公示。

2022年6月15日

执行员 吴江             联系电话 0734—7228848


常宁市人民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公  示

我院于2022年4月21日申请执行人杨美玉与被执行人何泽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54164元。被执行人:何泽斌,男,1991年6月22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高中文化,住湖南省常宁市泉峰街道办事处劳动路。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2年4月22日向被执行人何泽斌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于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18日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车辆信息发起网络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及车辆登记信息。于2022年5月19日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人寿公司、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证券公司查询,亦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上述执行情况及信息,本院联系申请执行人,并进行终本约谈。申请执行人未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另,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2年5月23日对被执行人李治生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现申请执行人未提供被执行人的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线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本院或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依法恢复执行。现予公示。

2022年6月15日

执行员 吴江             联系电话 0734—7228848


常宁市人民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公  示

我院于2022年5月6日申请执行人陈小毛与被执行人帅友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50000元。被执行人:帅友伟,男,1981年11月30日生,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住湖南省常宁市兰江乡洞山村帅家组。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2年5月7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于72022年5月7日发起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于2022年5月11向自然资源部、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宁市管理部、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常宁支公司等相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不动产、公积金、金融理财产品、收益性保险、股权等财产状况),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上述执行情况及信息,本院于2022年5月19日电话告知了申请执行人,且申请执行人未提供被执行人的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线索。另,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2年5月20日已对被执行人实施了限制高消费的措施。现申请执行人未提供被执行人的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线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本院或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依法恢复执行。现予公示。

 

2022年6月15日

执行员 吴江             联系电话 0734—7228848


常宁市人民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公  示

我院于2022年4月18日申请人吴建新与被申请人刘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50250元。被执行人刘华,女,1974年1月19日生,汉族,常宁市人,常宁市人民医院职工,住常宁市北湖明珠12栋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2年4月19日向申请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并要求其提供财产线索。于2022年4月20日向被执行人刘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于2022年4月19日和2022年8月16日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刘华的银行存款及车辆信息发起多次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刘华无银行存款及车辆信息。通过2022年6月15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人寿公司反馈,2022年6月15日证券公司的查询,均未发现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上述执行情况及信息,本院于2022年8月18日告知申请执行人吴建新, 并进行终本约谈,申请执行人吴建新未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本院或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依法恢复执行。现予公示。 

 

2022年6月15日

执行员 周卫成           联系电话 0734—7228848


常宁市人民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公  示

我院于2022年4月1日申请人彭月生与被申请人李田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5000元。被执行人李田运,男,1972年9月26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住湖南省常宁市宜阳镇城北居委会劳动路。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2年4月2日向申请执行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并要求其提供财产线索,于2022年4月3日寄送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22日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李田运的银行存款及车辆信息发起三次网络查询,被执行人李田运暂无银行存款及可供执行财产。于2022年4月24日向常宁市不动产中心查询,亦无房产登记信息,于2022年4月24日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人寿公司,2022年4月25日向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证券公司查询,均未有财产信息。上述执行情况及信息,本院电话联系申请执行人彭月生,并进行终本约谈。申请执行人彭月生未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本院或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依法恢复执行。现予公示。

 

2022年6月15日

执行员 周卫成           联系电话 0734—7228848


常宁市人民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公  示

我院于2022年5月9日申请执行人黄含地与被执行人郑琳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15000元。被执行人:郑琳,女,1988年1月16日生,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住吉林省安图县松江镇山后村一组。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2年5月10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于2022年5月10日发起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于2022年6月11向自然资源部、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宁市管理部、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常宁支公司等相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不动产、公积金、金融理财产品、收益性保险、股权等财产状况),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上述执行情况及信息,本院于2022年6月14日电话告知了申请执行人委托代理人,且申请执行人未提供被执行人的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线索,现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本院或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依法恢复执行。现予公示。

 

2022年6月15日

执行员 吴江             联系电话 0734—7228848


常宁市人民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公  示

我院于2022年5月12日申请执行人朱志祥与被执行人章小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执行标的8025元。被执行人章小俐,男,1963年12月19日生,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住常宁市泉峰办事处东宜社区万隆小区。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2年5月12日向被执行人章小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分别于2022年5月12日、2022年6月6日发起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同时向自然资源部等相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章小俐(银行账户、不动产、金融理财产品、收益性保险、股权等财产状况),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未能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和线索。综上,本院于2022年6月20日对申请执行人进行终本约谈,申请执行人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表示同意。现于2022年6月24日对被执行人章小俐采取适用限制消费措施及纳入失信人名单措施。现因申请执行人未提供被执行人的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线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本院或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依法恢复执行。现予公示。

 

2022年6月15日

执行员 尹斌             联系电话 0734—7228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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