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常宁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50000元执行款交给申请执行人张某时,她颤抖地接过钱,双眼饱含眼泪:“十多年的借款终于讨回来了,感谢法官!”至此,这起长达十余年未结的民间借贷纠纷积案终于成功执结。
2006年,彭某以开店为由向张某借款5万元。经多次催讨,彭某于2011年9月向张某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在2011年12月底前全部还清,如不能履行协议,剩余未归还的款项按月息2分计算利息。期满后,张某多次向彭某催讨,彭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2012年张某遂将彭某诉至常宁市人民法院,该院依法判决彭某支付张某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彭某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因此向该院申请执行,因查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彭某下落不明,法院不得不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2年,该案执行重新启动后,执行法官未查控到被执行人彭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仍无法联系上彭某,执行再度陷入僵局。“如果连我们都放弃了,那当事人的钱款就真的拿不回来了。”关注和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的工作始终不曾停止。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次走访,执行法官了解到彭某儿子现在衡阳生活,遂通过各种途径与彭某儿子取得联系,对其释法明理,其子终于说动被执行人彭某来法院处理此案。
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沟通,双方终于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将拖欠十年之久的借款偿还给申请执行人。
回想多年对该案执行付出的努力,执行法官感慨良多:“标的的大小不是衡量执行与否的标准,我们每一次微小的努力都可能成为当事人的一道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