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22年1月12日受理申请执行人李煊与被执行人廖泽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36750元。被执行人:廖泽明,男,1994年1月16日生,汉族,住常宁市水口山镇文明居委会渡口东村4栋4单元7号,公民身份号码:4304821994011637X。通过本院网络查控系统和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 2022年1月12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于2022年1月13日、2022年2月8日两次发起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和拥有车辆的信息,于2022年2月23日向自然资源部、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宁市管理部、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常宁支公司等相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不动产、公积金、金融理财产品、收益性保险、股权等财产状况),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上述执行情况及信息,本院于2022年3月1日电话告知了申请执行人,且申请执行人未提供被执行人的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线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予公示。
2022年6月1日
执行员 吴江 联系电话 0734—7228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