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常宁市法院执行局结合“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执行款,用实际行动展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决心。
近日,执行法官接到吴某与万某借款纠纷执行一案后,通过阅读案卷,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到申请人吴某与被执行人万某本是较好的朋友关系。执行法官在了解他们的关系后,立即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对万某进行了询问,但万某自称无钱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发现其有住房公积金和工资收入可以执行,于是兵分两路,依法将其住房公积金和部分工资收入扣划到法院执行账户,但还下差4000元。秉承着“案结事了”的执行理念,执行法官电话联系了万某,并向他释明了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宜面对面进行沟通。执行法官对万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谈起他们以前的朋友情谊,阐明会受到的诸多制裁措施,对其本人工作、生活产生的影响。经过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万某终于被说服,当即履行全部还款义务。
自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常宁市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结合执行工作实际,从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出发,发挥审执职能,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职责和使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