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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法院公开宣判:一男子醉驾逆行且准驾不符获刑
作者:吴凡  发布时间:2021-05-21 11:51:5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常宁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彭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彭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该案由常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永灵主审,常宁市检察院检察长曾庆意出庭支持公诉。整个庭审活动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全程直播。

今年5月,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向常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彭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按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进行。公诉人提交了大量证据,控辩双方进行充分质证,并就案件性质、危害后果、量刑情节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彭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深刻认识到其错误,请求法庭从轻处理。法庭根据法律规定和查明的事实对案件进行评议并当庭宣判。

    法官说法:本案被告人彭某原本是意气风发的青年人,但未能遵纪守法,酒后驾驶机动车,触犯刑律,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引以为戒,要秉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驾驶理念,珍爱生命。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泪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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