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常宁市人民法院柏坊法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日,该庭快速成功调解一起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大的继承纠纷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案原告罗某富、谭某桂的儿子罗某龙于2020年1月9日在广东省珠海市市区与他人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当场死亡,经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民法院(2020)粤0491民初11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及对方共同向罗某龙家人赔偿116万余元。因该笔款项的分割矛盾,罗某富、谭某桂将儿媳熊某华、孙女罗某穗、孙子罗某熙告上法庭,死者罗某龙的两个小孩均未成年,双方的继承纠纷严重影响了两个小孩的身心健康。双方当事人申请常宁市蓬塘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当地村民委员会多次调解未果,二原告罗某富、谭某桂于2021年3月9日诉至常宁市人民法院柏坊法庭,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案情,及时掌握了双方争议焦点,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的情绪十分激动,承办法官面对情绪激动的双方当事人,多次背对背做思想工作,在宣讲法律的同时也充分理解双方的实际困难,并利用中午休庭的时间空隙,耐心细致的做各方的调解工作,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得以完满处理,使两个未成年的当事人能安安心心上学,及时化解了双方的家庭矛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常宁法院在这次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工作重心,切实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服务前沿阵地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