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2021年常宁市人民法院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1-03-24 08:55:04 打印 字号: | |


2021年常宁市人民法院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对法院干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

7)管理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 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9)承办其他由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常宁市人民法院系国家依法设立的地方司法机关,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院内设科室10个,下辖法庭6个。分别为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立案信访局(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执行局、刑事审判庭;松柏人民法庭、柏坊人民法庭、荫田人民法庭、罗桥人民法庭、洋泉人民法庭、官岭人民法庭。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3280.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68.15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52.8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59.20万元, 收入较去年增加324.20万元,主要是本次公开包含上年结转结余,结转上年信息化建设、法庭基本建设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3280.2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2774.95万元,教育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4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24.20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356.18万元,教育支出增加15万元,其他支出均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0.2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2774.95万元,占84.60%;教育30万元,占0.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33万元,占5.47%;卫生健康支出144.47万元,占4.40%住房保障支出151.45万元,占4.6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283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450.2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88.6万元,主要用于陪审员经费、扶贫工作经费、扫黑除恶、历史档案扫描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支出361.6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购置、基本建设支出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情况、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情况及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无省级专项资金预算,也无专项资金支出(即预算1718192021表均无数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952.44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了59.09万元,下降了5.84%,主要是在保障各庭室各项业务经费的同时,坚持厉行节约,降低了机关运行成本。

2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51万元,主要是省以下法院财物统管改革,“三公经费全省法院系统统一综合平衡。

3、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2次会议,人数145人,内容为陪审员会议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庭监督工作、参加庭审;培训费预算20万元,拟开展3次培训,人数269人,内容为审判业务培训、司法警察培训、党建工作培训等。

4、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0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6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0万元,项目支出91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附:1表—23


 

 

 

 

 

 
责任编辑:刘威

电话:诉服中心:0734-7228852;执行局:0734-7228848

传真:

地址: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