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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百计促和解 多年积怨一朝解
常宁市法院圆满执结一起多年执行老案
作者:朱志军  发布时间:2020-12-28 17:59:03 打印 字号: | |

日前,常宁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施尽千方百计,历经苦口婆心,圆满调解执结一起历时20年的故意伤害赔偿纠纷案。

该案纠纷起始于1999年1月,被执行人李某因小事纠纷致申请人夏某面部烧伤,鉴定为轻伤,构成六级伤残。后经法院判决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决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夏某经济损失52953元。案件生效后,李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义务。夏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因被执行人李某在服刑,又无财产可供执行,一直未执行到位。

(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说理释法)

2020年12月,该案恢复执行后,承办法官找到被执行人李某,得知李某出狱后在家里以种菜维持生计,抚养小孩,经济也比较困难。执行法官认真研究案情,认为当事人双方为此事产生矛盾20年,若能调解,社会效果将会更好。为此,执行法官数次分别找夏某、李某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以诚意打动双方当事人同意协商和解。为促成和解,执行法官主动邀请被执行人的兄妹协助工作,并动员被执行人亲属给予援助,力求解决被执行人履行难问题。调解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及其亲属释明当今社会讲诚信的大环境下,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将会承担的不良影响,让他们明白一旦失信将处处受限的后果。最终,被执行人李某的兄妹答应借钱给李某偿还该笔赔偿款,申请人也作出适当让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后来,当被执行人李某主动拿现金交到申请人夏某手中,夏某与李某这对多年的老冤家握手言和。至此,一起历时二十年的损害赔偿终于得以和解结束,当事人双方也化干戈为玉帛让该案得以圆满执结,在当地引起良好反响。 

(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凑齐的执行款)

据悉,常宁市法院近年来一直重视执行和解,特别是今年疫情发生以来,认真践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善意文明执行的精神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执行措施,注重工作艺术,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彰显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努力确保每一个执行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从这起案件来看,该案具有一定特殊性。一是历时久。从矛盾发生至今长达20年。二是矛盾大。申请人身体受到伤害,所受损失一直未得到赔偿。被执行人因此又获刑五年,双方当事人怨气甚大。三是执行难。被执行人家庭经济困难,执行难度很大。考虑这些因素,法院执行如果只是简单地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者采取拘留、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不但执行款难以兑现,而且还可能激化双方矛盾,造成更大的社会隐患。执行法官不机械办案,不就案办案,而是力求真正解决矛盾,把工作重点放在促成双方和解上,并找准双方的最佳利益均衡点,多次沟通协商,并最终切实解决了双方矛盾,让该案取得了最好的社会效果。

 (申请人拿到执行款对法院执行干警表示感谢之情)


 
责任编辑: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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