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常宁法院在常宁市东风广场开展“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专项宣传行动,旨在进一步保护好“母亲河”湘江、“母亲湖”洞庭湖,确保一江一湖清水长流。
“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是全省法院为依法保护湖南“母亲河”、“母亲湖”开展的专项集中审判执行行动,主要是通过审理和执行涉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形式进行。通过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等方式,集中审理宣判一批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保职责,切实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惩治在湘江流域、洞庭湖流域排放、倾倒等10类行为的打击,确保一江一湖清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