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为常宁法院“审判质效提升年”。5月3日,常宁法院张永灵院长一行到该院荫田法庭临审听审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以院领导听审的方式落实“审判质效提升年”,提高审判质效。
2017年1月2日,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乘周某由常宁市荫田镇往烟洲镇方向行驶,遇邓某驾驶小型汽车(投保了交强险)在其前方同向行驶,陈某驾驶小货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与其对向行驶。因李某驾车不注意安全,致摩托车右侧前部与小汽车左侧尾部相撞,又与小货车前部相撞,发生李某受伤负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邓某不负责任的交通事故。
庭审中,审判人员就本案的有关事实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明,归纳了无争议的事实和焦点,当庭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和认定,对责任承担进行了解说和对经济损失进行了认定。整个庭审思路清晰,驾驭有序,充分展示了有理说在法庭、有据示在法庭的庭审功能。在查清事实基础上休庭进行了调解,最终促成了李某与陈某、保险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整个庭审持续了两个小时,张院长一行自始至终认真观摩,做好笔记。
庭审结束后,张院长一行对庭审进行了点评,既充分肯定了庭审中的亮点,又重点对合议庭人员分工、司法礼仪、审判效率、审判技巧等庭审中表现欠佳的细微之处给予了中肯的指正,张院长还对法庭的卫生、安全、庭貌等提出了要求,希望荫田人民法庭干警以听审为契机,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庭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