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科学研判家事审判,促进社区安定和谐
作者:刘翼飞  发布时间:2017-03-22 08:42:02 打印 字号: | |

         近三年,我院家事审判的调解撤诉率均高于一般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

 

民商事案件(含家事审判案件)

家事审判案件

结案数(件)

调解撤诉案数(件)

调解撤诉率

结案数(件)

调解撤诉案数(件)

调解撤诉率

2014

1191

561

47.1%

683

362

53%

2015

1731

839

48.5%

679

368

54.2

2016

2276

1145

50.3%

831

472

56.8

        以婚姻纠纷、财产继承纠纷等为主的家事审判工作,事关家庭和睦、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成长、老人的扶养赡养,也关系到社区的安定团结、社会的稳定和谐。

         为妥善处理家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我院在审判实践中积极发挥妇联、村(社区)等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家事审判工作中的作用。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时注重选任妇联和村(社区)干部,充分利用妇联干部、村(社区)干部的身份的有利条件,积极组织他们共同参与家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社区安定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研究室

电话:诉服中心:0734-7228852;执行局:0734-7228848

传真:

地址: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