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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法院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
作者:郭淑容  发布时间:2017-03-06 09:37:20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审执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法院队伍公正、廉洁、高效发展,常宁法院确定2017年度为“审判质效提升年”。通过提升素质、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推进公开、奖优罚劣,着力提高审判质效。

  一、提升素质。加强理论、业务知识培训,结合本院实际,对信息技术、庭审驾驭、质量评查、文书起草、立案信访等相关工作,有针对性的进行岗位训练。开展审判业务知识、书记员业务竞赛和“院领导旁听庭审”活动,要求院长每季度旁听1件庭审,主管院领导每季度旁听2件庭审,业务部门负责人每月旁听1件庭审。庭审后由旁听的院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案件庭审情况进行点评,记入笔录,并将笔录交审管办备查。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案件庭审。通过多种形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共提升,全方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质。

  二、完善机制。强化科学的审判管理长效机制,以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指标体系和审判管理责任体系为基础,按上级法院十二项考核指标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六个机制: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机制、裁判文书预检纠错机制、审委会事务工作机制、改发案件和再审案件信息反馈机制、审判绩效评估机制,对监控案件审执节点、约束“三类评查”(日常评查、交叉评查、领导抽查)、杜绝裁判文书错漏、规范审委会工作、建立改发和再审案件联动、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以构建相互配合、高效运转的审判管理长效机制。

  三、明确责任。要求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将审判管理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承办人、每个书记员。其中案件承办人是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主管院领导是连带责任人。明确每个干警在审判管理体系中的地位、职能和责任。形成各个审判环节的分工负责及相互监督制约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强化管理。加强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和利用,全面建立完善审判流程管理、绩效考评等系统,加强对审、执过程、风险节点、考核评估的自动跟踪监控和运行态势分析,准确把握审判执行工作的进程,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开展。以每月20日为节点,审管办通报数字法院系统中结案率排名情况,院长或主管院领导要对各项绩效指标、结案率排名在后的部门、承办人进行约谈。审管办每季度要对各部门及承办人审、执案件情况予以通报,在每季度的“案件质效点评会”中,参会人员以通报内容进行提升质效的研讨,相关部门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下发《院长督办函》进行督办,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推进公开。要建立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启动电子档案建设,依法拓展司法公开的其他范围和渠道,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力度和水平,努力做好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理由公开、司法政务公开等工作,方便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真正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倒逼审判质效的提升。

  六、奖优罚劣。定期开展评选活动,表彰先进。每季度将根据承办人结案情况评选出“质效之星”;每半年将根据审、执案件数、结案率、办案周期评选出 “办案能手”、“执行能手”、“办案快手”;每半年将根据各部门的工作业绩评选出“优秀办案部门”;年内将根据裁判文书优劣评选出“优秀裁判文书”和“最差裁判文书”,并将上述作为干警晋级晋职、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对于质效低劣的,除由院长、主管领导对部门负责人、承办人进行约谈外,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通过多种方式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在全院上下形成“人人抓质效”、“案案讲质效”的良好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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