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经营犯罪案件。一审以被告人吴洪爱犯非法经营犯罪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实行社区矫正。
经审查,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被告人吴洪爱在常宁市荫田镇家中接受买码人员周某,姨某,周某,黄某等人投注的地下六合彩码单,共计金额10万余元,通过互联网上报给上线刘其刚(在逃),并从中按9%一10%比例计提手续费,双方通过银行卡交易方式结算买码款及中奖款,被告人吴洪爱从中获利万余元。
法庭认为,被告人吴洪爱无视国家法律,以牟利为目的,非法经营地下“六合彩”,抚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洪爱犯非法经营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吴洪爱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洪爱坦白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洪爱案发后积极退赃,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常宁市司法局已出据《实行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报告》,证明被告人吴洪爱社区矫正环境较好,重新犯罪的风险较小,建议对被告人吴洪爱实行社区矫正。被告人吴洪爱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再危害社会,依法可对被告人吴洪爱宣告缓刑。实行社区矫正。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