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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法院多措并举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作者:廖三伢  发布时间:2016-06-28 16:37:1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提高参审案件审判质效,常宁市法院建立多项机制,出台多项措施,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1950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中占比达到100%,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100%。

  认真贯彻落实“倍增计划”要求。目前常宁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已有69人,占法官总数的82%,69名陪审员中男性46名,占68%;女性23名,占32%;专科以上学历43人;职业涵盖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企事业单位、工青妇卫组织、社区(村委会)、群众代表;区域覆盖本市各乡镇,基本具备了“代表性强、区域广泛、学历层次高、综合素质强”的特点,体现了陪审制度的广泛性和群众性。

  完善陪审制度,构筑管理长效机制。常宁法院研究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实施细则》。从制度上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程序、权力义务、履职保障、监督考核、经费的管理使用等,逐步推进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长效化、规范化。

  建立人民陪审员个人业绩档案。为每名陪审员建立起个人陪审业绩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制,将陪审员遵守审判纪律、廉政制度、参加陪审、培训及调解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从选任、出勤考核、参审案件司法绩效、参审案件补助的发放等各方面进行详细记录;同时要求各业务庭对人民陪审员参审必须建立台账,随时记载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

  加大考核力度,建立权力保障制。根据人民陪审员专长进行动态管理,采取相对固定到庭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参审案件。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纳入法院各业务庭岗位责任制年度考核范围。设置参审案件上下限,规定每年度各人民陪审员参审不少于5件,对全年没安排参审的,该陪审员工作经费由该办案部门承担。加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考勤力度。规定法官应提前3天通知人民陪审员参审,原则上应填写并送达出庭通知书,由人民陪审员签收并装入案卷。设置专门的人民陪审员参审考核表,人民陪审员参审、合议时应在人民陪审员参审考核表出勤情况中签到。实行与本院干警年度考核并轨制,对年度表现优秀的人民陪审员给予表彰奖励。探索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只就事实认定方面进行评议,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庭审调解功能。

  建立业务培训制。任前进行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岗前集中培训,规定每年度对全体人民陪审员集中培训一次,同时采取专题讲座、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和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潜移默化地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素质。

  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争取市委、人大、政府每年度列入财政预算解决足额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参审案件经费、补助的及时发放。同时,为每位人民陪审员购买了一份日常法律工具用书,订阅了一份《人民法院报》,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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