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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法院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处罚特征
并提出预防违法犯罪建议
作者: 廖志辉  发布时间:2014-07-29 16:03:03 打印 字号: | |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常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经对2013年审结的23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研判,该院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处罚特征,并就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出建议。

  一、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点

  1、主体特征显著。未成年人犯罪中,犯罪主体存在两个显著特征,一是男性犯罪比例高,23件未成年人犯罪涉案33人,女性仅占2人,男性占31人,占93.94%;二是初中文化比例高,涉案33人中小学文化4人,高中文化3人,初中文化26人,占78.79%。

  2、职业属性突出。涉案33人中从事农业和无业的人员27人,犯罪所占人群比例较大,高达81.82%,学生和城市居民仅6人。

  3、涉罪类型多样。该院所审结的23件未成年人犯罪案,涉案罪名有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贩卖毒品、强奸、拐骗儿童、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介绍卖淫、交通肇事,强制猥亵妇女等12个罪名,其中抢劫,盗窃、故意伤害位列前三。

  4、共同犯罪偏高。在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共同作案形式突出,23起案件中未成年人单独作案仅5起,其余为未成年人共同作案12件,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作案6起,共同作案比例高达78.26%。

  二、处罚特点

  1、从轻处罚适用宽泛。在未成年人犯罪中,除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外,一般还存在两个酌情从轻的量刑情节,一是对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未成年人亲属已代为赔偿了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二是未成年人犯罪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伏法。2013年,该院在量刑时对涉案的31个未成年人均给予了从轻处罚。

  2、非监禁刑适用率高。涉案33人中,判处三年(含本数)以上有期徒刑仅6人,判处拘役13人,在拘役、有期徒刑中适用缓刑21人,非监禁刑适用率超过60%。

  三、建议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建议应从四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

  一、突出家庭预防,强化监护责任。家庭教育是人生的第一教育课堂,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的好坏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在突出家庭预防,强化监护责任中,一是父母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子女的表率和榜样。二是父母要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掌握好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关心未成年人的学习和生活。三是父母要讲究科学的管教方式,提高教育孩子的技能,提高监护能力。

  二、注重学校预防,强化素质教育。一是抓好素质教育和品德教育,实现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培养未成年人的健全人格。二是加大学校法制教育投入,创新法制教育的方式方法,抵御社会不良风气的冲击。三是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建立联系机制,排查不稳定因素,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三、提升社会预防,强化综合治理。针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欠缺,提高对未成年人综合治理的保护力度。一是加强特殊服务行业的管理,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服务场所要给予严厉处罚。二是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起区域网格,对辍学、失业、有不良行为记录、处于犯罪边缘的未成年人登记建档,做好预警报告,制定早期干预措施。三是相关部门要提供适用的帮教场所和环境,加强对失足未成年人犯的教育、挽救工作,促使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成为有为青年。

  四、加强司法力度,强化权利保护。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人民法院应积极作为,提高保护力度。一是审理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体现刑事法律对未成年犯从宽处理的立法精神。二是成立少年犯罪审判庭,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经验丰富的的审判人员进行审理,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三是把案件审理与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结合起来,适时深入学校、社区、村庄,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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