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常宁市法院召开民主监督会,欢迎以市政协常委、提案委主任陈远菊为组长的5名政协委员到常宁法院担任民主监督员。党组书记、院长陈鸿煦、部分院领导和全体庭室局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法院党组副书记阳允仲主持,首先组织学习了《政协常宁市委员会关于统一委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的实施意见》,重点对民主监督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作了解读。陈远菊组长代表民主监督员作了讲话,指出民主监督是政协的职能,委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是民主监督的创新方式,民主监督员遵循“对事不对人、对话不对立、切实不表面、帮忙不添乱”的工作原则,提高自身法律水平、参加法院审执活动、了解审判工作情况,在理解和帮助中提高民主监督实效,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更好地促进法院为民司法。希望法院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主动性,积极为民主监督提供便利,实现监督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法院陈鸿煦院长作了表态讲话,对5名政协委员到法院担任民主监督员表示欢迎。陈院长说,民主监督员监督法院工作,是法院公正、廉洁、高效、文明司法的一大推力,是提升队伍素质的一个机会,是增强司法透明度的一个平台,也是社会各界了解目前法院困难的一条重要途径,全院干警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将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作为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为民主监督创造好条件,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做好工作,不断提高司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