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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法院网络晒“廉”促审判公开公正
作者:欧少华   发布时间:2013-06-26 11:02:34 打印 字号: | |
  今年,常宁法院为打造一个“清廉、清正、清明”的司法环境,在院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为各庭室局队配备了电脑,搭建了内外电子网络平台,全面实现了审判工作网络化管理,人人都可通过网络平台参与监督,阳光办案件,晒出“质效”,晒出“廉洁”。

  一、审务管理内网监管,增效督“廉”

  今年来,该院按照《审判管理质效指标考核办法》,要求各业务部门每月用内网向审管办报送本部门当月指标完成情况,即当月完成任务数、审限内结案率、调解率、撤诉率、发改率、陪审员参审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等,审管办每月召开一次质效指标点评会,院长及主管院领导适时参与点评,并利用内网将点评结果及时通报各庭室局队,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依据,此举提升了办案质效,确保了司法廉洁。

  二、办案流程网络跟踪,提速促“廉”

  今年,新立案件从立案到审判实行全流程网上管理,要求各办案部门,承办人员将每个办案步骤登录内网,立案庭设专人网上跟踪并实行“到期提醒”制度,即立案庭网跟人员发现有案件到期未结,立即通过内网点对点通知办案部门或承办人尽快结案,确保审限内结案率达99%以上。对确实不能在审限内结案的实行“三级管理”,即超审限一个月的,承办人必须向庭长报告;超审限两个月的,庭长要向主管院领导报告;超审限三个月以上的,主管院领导要向院长报告。此举加大了承办人超审限报批成本,促使他们尽快在审限内结案的,加快了审判速度,缩短了审结周期。同时,限制了承办人审理案件的随意性,杜绝了因“拖”而使当事人对承办人产生的合理怀疑,以致引起当事人作出不廉举动,从而缩短了办案周期,促进了司法廉洁。

  三、裁判文书外网公开,公众评“廉”

  今年,常宁法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将所有新结案件“判决、执行文书”全部上外网,上网率100%,“判决、执行文书”上网后,全部案情公布于众,直接接受公众监督、评议,让公众自由评判判决执行结果是否公平、公正,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到位,让审判人员听到不同的声音,不断改进审判工作。避免了过去的“暗箱操作”和“潜水作业”,更能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现象。使过去那些不想廉政、不乐意廉政的人,不敢不廉了。
责任编辑:欧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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