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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冲动撕毁文书,十日拘留教训深刻
作者:鲁值良 贺爱华  发布时间:2013-05-31 09:15:26 打印 字号: | |
  2013年5月27日,常宁法院民一庭通知被告李某前来领取应诉的相关法律文书。主审法官将应诉材料交由被告李某签收后,李提出要求复印送达回证,主审法官让其稍等一下,不料此时的李某目无法律,在不听劝阻的情况下,将法院的送达回证当众撕毁。这种藐视法律,妨碍司法的行为,影响极其恶劣,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威严。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本案经合议庭合议并报经院长批准,决定对被告李某采取司法拘留十日的强制措施。

  当法警送其到拘留所时,李某才认识到自己做得不对,表示自己是一时情绪激动所致,现在感到很后悔,并一再表示在拘留期间,要好好反省自己不当的行为,写出悔过书,反省自己,警示他人。今后一定要学法、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责任编辑:鲁值良 贺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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