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被告罗秀春及其亲友当庭诚恳地对承办法官说:“我们不懂法,原来认为自己是外县人,你们常宁法官会帮常宁人说话。但今天,通过法院庭前调解处理,才知道误会你们了,是我们不对!不应纠缠法官,更不应该抢夺案卷。”
松柏法庭受理原告李楚云诉与被告罗秀春离婚纠纷一案,4月16日通知被告罗秀春来庭应诉时,年过60的被告罗秀春情绪激动,在亲友的怂恿下与法官斗气争吵,以至发生抢夺案卷材料的事件。事后,被告罗秀春不听从法官严厉的批评和教育。不去认识自己的错误,反而以自己年迈有病,离婚后自己生活无着落,法官不应受理该案为由,多次召集亲友到法庭纠缠。
针对双方当事人都是年过六旬的老人,且是文盲,既不懂政策又不懂法规,尤其是被告罗秀春不信任法官,沟通难度大的特性,在办理案件中,主审法官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开庭前,承办法官三次有意识地与双方信得过的亲友交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并邀请他们到庭参与处理。
5月7日开庭,双方当事人及亲友均来到法庭,对立情绪仍然相当大,气氛十分紧张。承办法官与双方亲友见面后,递上热茶,安排双方依序坐下。先让原告陈述自己的离婚理由,再让被告讲述自己的意见。在耐心听取双方的叙述后,了解到原告是常宁市松柏航运公司下岗职工。被告因没有生育能力与前夫离婚,靠捡破烂为生,后来至松柏与离异的原告重新组建家庭。婚后共同带养了一女婴(现已满13周岁),无形给原本不宽裕的组合家庭加重了负担。加之原告脾气爆躁,常因琐事打骂被告,数次经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和派出所调解未果。较为恶劣的是原告曾用刀砍伤被告后,既不拿钱医治被告,又不给被告及小孩生活费,还锁门闭户叫嚣让被告滚回衡南县娘家去,引起被告娘家人极为不满。承办法官抓住机会,对被告哭诉原告的这一恶劣行径,当即给予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让原告方深知理亏心存愧疚,当庭向被告及亲友道歉,承认自己的错误。在稳定被告方的愤慨情绪后,承办法官又因势利导,指出被告在日常生活中料理家务方面的不妥之处,让被告方心悦诚服,并当即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与原告好合好散。至此,双方亲友也消除了之前的敌对情绪,相互敬烟握手,做起各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来。见时机成熟,承办法官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拿出具体可行的调解意见供双方当事人及亲友参考。在双方亲友的参与和配合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
至此,因离婚引发成亲友间的矛盾,并发展到抢夺案卷材料妨害诉讼活动的事件,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仔地调解,既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又在开庭前调解了离婚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