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宁市法院在衡阳市雁南监狱开庭调解了原告张某与被告邓某离婚纠纷案。承办法官对这起离婚案件耐心细致的调解处理不仅没有引起正在服刑的被告的反感,而且更加坚定其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信心。
在监狱开庭审理离婚案件,监狱既对服刑人员以及庭审参与人员的安全有所担忧,又对正在服刑人员的心理状态是否会产生变化而影响改造有所顾虑。为顺利开好庭,承办法官在开庭前一方面积极与雁南监狱狱政科进行联系,希望狱政科能够协助法院的工作,另一方面要求原告在探视被告的时候,多与被告沟通,希望其能够在开庭的时候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表达出来,避免被告产生过激的行为。
开庭中,承办法官让原告与被告进行了情感沟通,原告把夫妻分离这些年的酸甜苦辣说与被告听,得到了被告的同情和信任。被告对自己没爱护好幸福家庭,没承担好做丈夫的责任和义务,伤害婚姻的行为十分后悔,为不让原告再受累,主动愿意与原告调解离婚。
这次不寻常的庭审,既成功调解了当事人双方的婚姻矛盾,又起到了促使积极改造,争取早日重新走向社会的帮助作用。当事人和监狱方对法院这种司法为民体现在细微之处的工作作风十分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