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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与陪审员同堂学“两法”
作者:廖志辉 阳林  发布时间:2013-04-22 10:20:45 打印 字号: | |
  为提高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正确理解和适用今年1月开始实施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常宁法院党组决定以“以会代训”形式,组织全院审判、执行人员和人民陪审员集中学习“两法”,领悟“两法”新增内容的精神实质。

  4月18日的培训会上,刑事庭庭长朱国成、民二庭庭长李鸿飞分别就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专题授课。朱庭长从刑事诉讼法如何规范公检法办案,律师辩护权扩大和尊重、保障人权,证据采信分析,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授课。李庭长从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修改的主要内容公益制度、第三人撤销制度、小额诉讼制度、调解协议确认制度、担保物权实现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讲解。二名主讲人着眼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紧密联系审判工作实际,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阐释。

  学习中,干警、陪审员与主讲人还就“两法”新增条款如何适用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人民陪审员崔玉娟心有感触地说:“法官与陪审员互动学习,方法好,效果实,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参审的案件中,为实现案件公平公正尽责。”

  组织法官与陪审员共同学习“两法”,既充实了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知识,提高了司法能力,又为“两法”在审判工作中得到正确、全面、有效贯彻执行奠定了扎实基础。
责任编辑:廖志辉 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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