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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柏法庭建立集体学习制度,为法官“定时充电”
作者:鲁值良  发布时间:2013-03-28 08:20:14 打印 字号: | |
  在2013年3月7日的常宁法院松柏法庭庭务会上,确定每个星期四下午为全庭集体学习日,将集体学习制度化,这是该庭提升法官政治、业务能力的又一举措。

  松柏法庭所辖的水松地区,属于常宁的“经济特区”。不仅案件总量多,而且疑难复杂和新型案件也相对较多,办案法官常遇到难点和疑点等审判实务问题。通过开展集体学习,共同讨论,交流办案经验,达到提升承办法官的司法能力和业务素质的目的。  

  该庭庭长张智表示,今后的集体学习制度,一定长期坚持下去,保证学习时间,提升学习质量,在办案中发挥出学习的效果,将集体学习活动搞得有声有色。
责任编辑:鲁值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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