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法院多形式学习落实《廉政准则》
作者:欧少华 发布时间:2010-07-06 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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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准则》颁布后,常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摆在突出位置。日前,在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了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原文学习《廉政准则》,听取党组书记、院长易积庆的辅导报告,将《廉政准则》与《试行准则》进行比较,有重点地讲“8个禁止”、“52个不准”,易于掌握。二是以支部为单位分散学,各支部将每周二下午定为政治学习时间,雷打不动,以座谈讨论的形式学习,易于理解、消化,熟记于心。三是依托“栏、廊、牌”等宣传阵地开辟《廉政准则》专栏,扩大知晓面,收到更好的学习效果。同时,还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制度创新为保证,促进了《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该院将《廉政准则》纳入反腐倡廉建设和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将《廉政准则》内容具体分解到目标考核管理的条款中,奖罚分明;建立责任制,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院领导向院长、庭室局队负责人向分管领导,其他干警向庭室局队负责人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院领导对分管部门、庭室局队负责人对本部门审判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负总责,其他干警对自己的司法行为负责,确保不发生违法审判和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落实了“一岗双责”;建立承诺制,公示承诺书,面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党员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了服务质量;对照《廉政准则》推进制度创新,修订完善车辆、财务、执行、接待、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等六项制度,规范了党员干部的司法行为,确保了《廉政准则》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